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1日
本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規範合同會社NYUMA(以下簡稱「本公司」)所提供的「加一購(ja1go)」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使用本服務之客戶(以下簡稱「使用者」)即視為同意本條款。
1 本條款之適用
本條款適用於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關於本服務使用的所有關係。本公司可能會制定關於本服務的各種規定(以下簡稱「個別規定」)。這些個別規定無論名稱如何,均構成本條款的一部分。
2 服務內容
本服務提供以下功能:
- LINE上「+1」留言簡易訂購系統
- 商品管理・訂單管理功能
- 與LINE Official Account(官方帳號)整合功能
- 付款・配送管理功能
- 其他本公司規定之功能
3 使用註冊
- 1. 希望使用本服務者,需依本公司規定方式申請註冊,經本公司核准後即可使用本服務。
-
2. 本公司在以下情況得不核准註冊申請:
- • 註冊申請內容有虛偽、誤記或遺漏
- • 屬於反社會勢力或有相關連結
- • 過去曾違反本條款
-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情況
4 帳號管理
- 1. 使用者應自行負責管理帳號資訊。
- 2. 使用者不得將帳號資訊提供第三者使用,或進行轉讓、買賣、質押等行為。
- 3. 因帳號資訊管理不當、使用失誤、第三者使用等造成的損害,由使用者自行承擔責任。
5 費用及付款方式
- 1. 本服務的使用費用依據本公司另行規定的費用表。
- 2. 使用者應以本公司指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使用費用。
- 3. 使用者延遲支付使用費用時,應支付年利率14.6%的遲延損害金。
6 禁止事項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 1 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行為
- 2 與犯罪活動相關的行為
- 3 破壞或妨礙本公司伺服器或網路功能的行為
- 4 可能妨礙本公司服務營運的行為
- 5 收集或儲存其他使用者個人資訊的行為
- 6 冒充其他使用者的行為
- 7 與本公司服務相關,直接或間接向反社會勢力提供利益的行為
- 8 侵害本公司、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之智慧財產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或其他權利利益的行為
- 9 傳送包含過度暴力表現、露骨性表現、歧視表現、自殺、自殘行為、藥物濫用誘導或助長表現等反社會內容的資訊
- 10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7 服務停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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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公司在判斷有以下任一情況時,得不事先通知使用者即停止或中斷全部或部分服務:
- • 進行本服務相關電腦系統的維護檢查或更新
- • 因地震、雷擊、火災、停電或天災等不可抗力,導致本服務難以提供
- • 電腦或通訊線路因故障而停止
- • 其他本公司判斷本服務難以提供的情況
- 2. 本公司對於因本服務停止或中斷,使用者或第三方所遭受的任何不利益或損害,無論理由為何,概不負責。
8 著作權
- 1. 本服務及本服務相關一切資訊的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本公司或授權本公司使用的權利人,使用者不得未經許可而進行複製、轉讓、出租、翻譯、改作、轉載、公開傳輸(包括可傳輸化)、傳送、散佈、出版、營業使用等行為。
- 2. 使用者透過本服務註冊・投稿之內容的著作權歸屬於使用者,但使用者同意授權本公司於提供、維護、改善本服務之必要範圍內使用該內容。
9 服務內容變更等
本公司得不通知使用者即變更本服務內容或中止提供本服務,對於因此造成使用者的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10 服務條款變更
- 1. 本公司在認為必要時,得不通知使用者即隨時變更本條款。
- 2. 變更後的本條款自公告於本公司網站時起生效。
- 3. 本條款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的使用者,視為同意變更後的本條款。
11 通知或聯絡
使用者與本公司間的通知或聯絡,應依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進行。
12 權利義務轉讓之禁止
使用者未經本公司書面事前同意,不得將使用契約上的地位或基於本條款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供作擔保。
13 免責事項
- 1. 本公司對於使用者與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間因本服務而產生的交易、聯絡或糾紛等,概不負責。
- 2.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的中斷、停止、終止、無法使用或變更、使用者傳送至本服務的訊息或資訊的刪除或消失、使用者註冊的抹除、因使用本服務導致的資料消失或設備故障或損壞,以及其他使用者因本服務而遭受的損害,概不負賠償責任。
- 3.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符合使用者的特定目的、具備期待的功能・商品價值・正確性・有用性,使用者使用本服務符合適用的法令或業界團體內部規則,以及不會發生故障。
14 保密
使用者對於本公司在本服務相關事項中要求保密而揭露的非公開資訊,除獲得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外,應予保密。
15 使用者資訊處理
本公司對使用者資訊的處理,依據本公司隱私權政策規定,使用者同意本公司依該隱私權政策處理使用者資訊。
16 退會
- 1. 使用者得依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隨時退會。
- 2. 退會後的使用者資訊處理,依第15條規定辦理。
17 使用限制及註冊撤銷
-
1. 本公司在以下情況,得不事先通知即限制使用者使用全部或部分服務,或撤銷使用者註冊:
- • 違反本條款任一條項
- • 發現註冊事項有虛偽情事
- • 使用費用延遲支付達3個月以上
- • 對本公司的詢問或要求回覆的聯絡,超過30日無回應
-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使用本服務的情況
- 2. 本公司對於依本條規定所採取的措施造成使用者的損害,概不負責。
18 準據法・管轄法院
- 1. 本條款的解釋適用日本法。
- 2. 因本服務而產生的紛爭,以東京地方法院為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服務提供者
合同會社NYUMA
代表社員:市村 昌聖
所在地:〒115-0042 東京都北区志茂4−15−3
以上